因工亡所得赔偿在亲属间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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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周女士称,她的丈夫劳某在工作时触电死亡,厂里赔偿了30万元,但她的婆婆将此款据为己有,不愿分给她和她三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周女士想问,这些赔偿款应该是谁的?有没有她和孩子的份额?

【齐信解答】

你好,由于劳某是在工作中死亡,厂方的赔偿是其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项目是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1、丧葬费是办理丧葬指支出的,不存在分配问题。2、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该款项具有目标指向性,只能是该亲属独自享有。事故发生时,你的三个子女均未满18周岁,婆婆未满55周岁,因此三个子女有权得到供养亲属抚恤金,你的婆婆无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性质是对工亡职工亲属物质财产损害的补偿,属于工亡职工第一顺序继承人共有的财产。你和你的三个子女、你的婆婆均是此款的共有人,此款在你们之间等额分配。因此,你婆婆将此款据为己有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对此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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