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找代驾,出事后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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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的种先生称,钟先生和李先生是多年的邻里又是大学同学。一次同学聚会,李先生开着自家轿车载钟先生一同前往。宴会上,李先生喝了酒,返回时便让滴酒未沾的钟先生代为开车。当车行驶至某红绿灯路口时,钟先生不小心撞上了旁边人行道上的老大爷,经医院鉴定,老大爷脑部、锁胸关节等身休多处受伤。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钟先生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现老大爷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请问:应是车主李先生担责还是实际驾驶人钟先生承担责任?

【齐信解答】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李先生因酒后不能驾车委托钟先生帮忙开车,属于被帮工人,而帮忙驾驶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钟先生属于帮工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赔偿责任由车辆所有人也就是被帮工人李先生负责,但帮工人钟先生在酒后代驾中存在重大过失进而导致交通事故,那么,钟先生对此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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