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后转移个人资产给他人,能否起诉?

【问题咨询】

陕西的李先生称,朋友借我100万元后,把他名下的存款和住房全都送给了他姐姐,如果他不还钱我能起诉他姐姐吗?

【齐信解答】

你好,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撤销权制度,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你朋友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你的债权,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他的无偿转让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撤销权诉讼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你应该到你朋友住所地的法院对他提起撤销权之诉,同时可以将他姐姐列为第三人。如果你未将他姐姐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追加。经法院审理,撤销权之诉成立的,你朋友所实施的无偿转让存款和住房的行为即被撤销,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未转移。但是,存款和住房不能由他姐姐直接返还给你。你进行诉讼发生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你朋友承担;他姐姐如果有过错,比如知道你和他之间有债务存在,也应该适当分担这些费用,具体比例由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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