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财产保全?中请财产保全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事人申请在案件起诉前或起诉后案件当事人另一方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需知:第一,案件性质是属于给付之诉,对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第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可以是在起诉前,也可以在起诉时提出,还可以在起诉后提出。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必须在申请后15天内起诉。

第三,财产保全申请的范围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可超越。

第四,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担保可以申请人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案外人(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法律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 失。一般而言,申请人败诉就是申请错误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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