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19890530]

(1989年5月30日)

 

1988年底,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发布修订后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所有施工企业都要按此标准进行资质复查,重新确定资质等级,换发资质证书。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的企业分为建筑、设备安装、机械施工三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建筑企业

(一)各级建筑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的大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近三年内曾获得过两个部或省级以上单位颁发的技术或工程质量奖励。

2.企业经理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不少于16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近3年内曾获得过部或省级以上单位颁发的技术或工程质量奖励。

2.企业经理具有八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不少于7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八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五年承担过小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不少于15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财务会计员和质量安全员全部持有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四级企业

1.具有四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三年独立承担过6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财务会计员、质量安全员全部持有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二)各级建筑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12层以下、21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水塔、烟囱等构筑物的建筑施工。

4.四级企业可承包6层和15米跨度以下的民用房屋建筑施工。

二、设备安装企业

(一)各级设备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装备有能适应施工需要的专业设备和检验测试手段。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小型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二)各级设备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大型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电器、仪表和大型整体生产装置等的安装。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电器、仪表及生产装置的安装。

3.三级企业可承包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照明、普通设备及仪表的安装。

三、机构施工企业

(一)各级机构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机械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机械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8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3年承担过小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机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二)各级机械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建设项目的机械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机械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机械施工。

 



冶金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冶金工业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建筑安装、特种专业两类,各类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冶金建筑安装企业

(一)各级冶金建筑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下列三项(其中必有大型两项)以上冶金或其他系统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钢10~100万吨的中型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10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2)年产特种钢10~50万吨的中型特殊钢厂;年产特种钢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特殊钢厂。

(3)年产生铁20~100万吨的中型炼铁厂;年产生铁10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炼铁厂。

(4)年采选能力60~200万吨的中型采选厂矿;年采选能力20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采选厂矿。

(5)50~130平方米烧结机的中型烧结厂;130平方米烧结机及以上的大型烧结厂。

(6)冶金焦化厂。

(7)国外引进或技术比较复杂的冷轧厂、热轧厂、硅钢厂、线材厂、无缝钢管厂和生产其它各种型钢的轧钢厂。

(8)其它黑色金属工业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大中型技措、改造项目。

(9)其它部门和地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电计器调整、机械施工、结构制作与安装、工业筑炉等专业配套的综合施工能力。

5.企业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检验测试手段。

6.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

7.企业年总产值在8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机械施工等综合施工能力。

5.企业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检验测试手段。

6.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7.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不少于2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四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中小型建设项目的部分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初级以上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二)各级冶金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冶金建设各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冶金建设中小型工程项目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中小型建设项目的一般工程。

4.四级企业可承包6层以下、12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及高度35米以下的构筑物等。

二、特种专业施工企业

(一)各级冶金建设基础工程地基处理、尾矿坝排渗、边坡处理、结构工程、防震加固等特种专业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掌握大型冶金建设项目特种专业的施工技术,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20项以上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科技工作或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5%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掌握中型冶金建设项目特种专业的施工技术,具有八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十项以上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科技工作或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8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5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掌握一般小型冶金建设项目特种专业的施工技术,具有五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三项以上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科技工作或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有相应的质量检测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万元以上。

(二)各级特种专业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大型冶金建设项目的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冶金建设项目的特种专业工程及大型建设项目中技术较一般的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冶金建设项目的特种专业工程及中型建设项目中技术较一般的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有色金属工业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工业项目的主体施工(其中必须有一项有色金属工业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9%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初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800万元以上。

5.企业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专业配套的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仪表等手段,并具有年加工制作金属结构和非标准设备2000吨以上的能力。

6.企业年总产值在6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工业项目的主体施工(其中必须有一项有色金属工业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初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专业配套的施工机械和检测手段,具有钢结构及非标准设备制作500吨以上的能力。

6.企业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有色金属工程单项车间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80万元以上。

5.企业的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1.5千瓦以上;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检测手段。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四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有色金属工业项目中某一简单工程和维修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具有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二)各级有色金属工业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厂,氧化铝厂,重金属联合企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和重金属加工厂,轻金属加工厂及其它有色金属工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有色金属矿山200万吨以下的采选厂,20万吨以下的氧化铝厂,3万吨以下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厂,3万吨以下的金属加工厂,2万吨以下的轻金属加工厂及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其它有色金属工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有色金属工业大中小型建设项目中某一车间的施工。

4.四级企业可承包有色金属工业项目中的简单工程和维修工程施工。

 



机械电子工业设备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机械电子工业设备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2%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

4.具有能适应大型建设项目施工需要的各种技术装备、仪器、仪表和检测手段,能承担高、大、精、尖、复杂的机电设备、仪表安装,各种动力站和自动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并有制造和加工金属结构和非标准设备的能力。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具有能适应承担中型建设项目施工需要的各种技术装备、仪器、仪表和检测手段,能承担较大、较精、较尖端、较复杂的机电设备、仪表安装,各种动力站和自动生产线的安装,并有制造和加工金属结构和非标准设备的能力。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小型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

4.具有能适应承担小型建设项目施工需要的各种技术装备、仪器、仪表和检测手段,有制造和加工金属结构与非标准设备的能力。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二)各级机械电子工业设备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非标准钢结构制作与吊装。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建设项目的各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非标准钢结构制作与吊装。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机械电子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化学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化学工业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化工建筑安装、化学矿山建筑安装两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化工建筑安装企业

(一)各级化工建筑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化工建筑安装施工经历,近15年独立承担过一个成套引进装置或两个以上大型化工建设项目的主体装置的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组装及B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2)安装2500千瓦以上大型压缩机组和透平机组的施工能力。

(3)吊装200吨以上大型设备,组装、安装高铬镍耐热合金钢、低温钢、低温铝合金、低合金钢,耐腐蚀不锈钢(包括含钼不锈钢)等高、中压设备及管道的施工能力。

(4)安装、调试11万伏以上变电所,安装、调校DCS集散型控制系统的施工能力。

(5)大型工业炉的安装、筑炉和大型建筑结构、设备、管道防腐的施工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化工建筑安装施工经历,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化工建设项目的主体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组装及C级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2)安装1000千瓦压缩机组和透平机组的施工能力。

(3)吊装120吨设备和组装、安装低温钢、低温铝合金、低合金钢、耐腐蚀不锈钢(包括含铂不锈钢)高、中压设备及管道的施工能力。

(4)安装、调试3.5万伏以上变电所,安装、调校各类自动仪表的施工能力。

(5)中型工业炉的安装、筑炉和一般防腐处理的施工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化工建筑安装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小型化工建设项目的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2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3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组装及D级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2)一般机泵的安装。

(3)吊装40吨设备和承担中低压设备管道的施工能力。

(4)安装、调试6千伏以上变电所,一般电器仪表的安装、调校能力。

(5)一般防腐工程的施工。

(二)各级化工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引进大型联合化工、石油化工装置及各类化工、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小型化工、石油化工项目的建筑安装及500万美元以下引进化工、石油化工项目的建筑安装。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化工、石油化工项目的建筑安装,但不得承担引进装置(包括引进单机、合成氨及尿素、乙烯工程等)的建筑安装。

二、化学矿山建筑安装企业

(一)各级化学矿山建筑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化学矿山建筑安装的施工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化学矿山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4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组装及B级以上的锅炉安装证书。

(2)有大型矿井的配套施工机具,竖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30米以上,斜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60米以上,平峒开拓成巷平均月进尺100米以上,露天矿年剥离量250万立方米以上及设备安装。

(3)安装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一般电器、机泵的施工能力。

(4)承担100吨以上设备吊装和组装,安装中、低压设备及管道的施工能力。

(5)安装、调试11万伏以上变电所,安装、调校自动化仪表的施工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化学矿山建筑安装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化学矿山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组装及C级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2)有中型矿井的施工机具,竖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20米以上,斜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40米以上,平峒开拓成巷平均月进尺80米以上及设备安装。

(3)承担50吨以上设备吊装和低压设备及管道的施工能力。

(4)安装、调试3.5万伏变电所,安装、调校一般自动化仪表的施工能力。

(5)安装一般电器、机泵的施工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化学矿山建筑安装的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小型化学矿山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2.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300万元以上。

6.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类压力容器组装及D级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2)有一般矿井施工主要机具,斜井开拓成井平均月进尺25米以上,平峒开拓成巷平均月进尺50米以上及设备安装。

(3)承担20吨以上的设备吊装能力和低压设备、管道的施工能力。

(4)安装、调度6千伏变电所,一般仪表的安装、调校能力。

(5)具有安装一般电器、机泵的施工能力。

(二)各级化学矿山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型矿井(露天)井下采、选联合矿山项目的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小型化学矿山项目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化学矿山项目工程的施工。

 



石油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石油工业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下列工程项目中的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1)大型石油化学工程或技术复杂的化工或炼油装置。

(2)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地面建设工程。

(3)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装置工程。

(4)大型储油库工程,其中必须含有单座容积2万立方米以上的油罐或400立方米以上的球罐。

(5)大型输油、输气管道工程。

(6)以金属结构预制为主的施工企业,年钢材处理工作量为2500吨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技术工人工种齐全配套,铆工、钳工、焊工、无损检验人员等主要工种应能满足石油建设的施工要求。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具有适应石油建设施工需用的配套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配备有能进行野外施工作业的拉运、吊装、焊接、检测等专用机具、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8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下列工程项目中的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1)中型石油化学工程或化工及炼油装置。

(2)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地面建设工程。

(3)油气田气体处理装置。

(4)中型储油库或单座容积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油罐工程。

(5)油气管道集输工程。

(6)以金属结构预制为主的施工企业,年钢材处理工作量为1500吨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具有适应石油建设施工需用的配套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配备有能进行野外施工作业的拉运、吊装、焊接、检测等专用机具、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6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小型石油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4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二)各级石油工业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国内各类石油建设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除特别复杂的国内大型石油建设项目外,可以承包其它石油建设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石油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

 



石油化工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石油化工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8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经历,独立承担过成套引进装置或两个以上大中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具有专业配套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和人员,配备齐全的理化、金相和无损检验手段,近三年承建的工程中获得过国家、省(部)级优质工程。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5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安装及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资格证书,一定的钢结构和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制造能力。

(2)安装3000千瓦以上大型透平压缩机机组和1.2万千瓦透平发电机机组的能力。

(3)一次吊装300吨以上大型设备的能力。

(4)安装铬钼、高铬镍热合金钢、不锈钢等特种材质高、中压设备及管道的能力。

(5)11万伏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能力,安装调校各类自动化仪表的能力。

(6)单座容积在2万立米以上浮顶油罐和1000立方米以上球形罐的施工能力。

(7)B级以上锅炉安装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经历,独立承担过中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一般装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具有专业配套的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和理化及无损检验手段,近3年承建的工程中获得过省(市)级优质工程。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4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和安装资格证书。

(2)安装2000千瓦以上大型透平压缩机机组的能力。

(3)一次吊装200吨以上大型设备的施工能力。

(4)3.5万伏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和一般自动化仪表的安装调校能力。

(5)单座容积在1万立方米以上油罐的施工能力。

(6)C级以上锅炉安装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的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配备有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具备主要检测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省(市)劳动部门颁发的一、二类压力容器安装资格证书。

(2)安装一般机泵的施工能力。

(3)一次吊装80吨以上的施工能力。

(4)中、低压工程的施工能力。

(5)6千伏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及一般电器、仪表的安装调校能力。

(二)各级石油化工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国内外大型石油化工项目的施工、技措改造和各类装置的检修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除大型石油化工主要装置以外的各类装置和中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措改造和检修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石油化工项目和中型项目辅助工程的施工及技措、检修工程。

 



核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核工业建设的施工企业分为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两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核工业建筑施工企业

(一)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核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反应堆、扩散厂、核武器研制基地、核电站、放射性化工厂、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核工程中两项以上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完善的核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具有与核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完善的测试检验手段。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核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放射性化工厂、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核工程中两项以上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较完善的核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具有与核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比较完善的试验检测系统。

(二)各级核工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反应堆、核电站、扩散厂、核武器研制基地、核科研、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各类核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核工业建筑施工三、四级企业执行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三、四级企业资质标准及营业范围。

二、核工业设备安装企业

(一)各级核工业设备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核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建设项目施工,有反应堆、核电站、扩散厂、核科研、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核工程安装施工经历,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核级标准设备安装能力的资格。

7.企业有可靠的核工业安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有与核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有完善的焊接和检测试验室。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核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建设项目施工,有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核工业设备安装施工经历,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一、二类压力容器制作和安装许可证。

7.企业有完善的核工业安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有与核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系统。

三级企业

执行通用工业与民用设备安装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

(二)各级核工业设备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反应堆、核电站、扩散厂、核科研、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各类核工程建设项目的安装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放射性化工、铀冶金、核燃料元件厂、铀矿山等核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电气、通风、采暖、给排水及普通设备的安装工程。

 



火电及送变电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火电及送变电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火电建筑、火电设备安装、火电建筑安装送变电工程四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火电建筑施工企业

(一)各级火电建筑(包括烟囱、水塔、预应力混凝土管道专业)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火电厂建筑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建筑工程,或单机容量20万千瓦(或2台10万千瓦)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或高度为210米以上烟囱6座,淋水面积为3500平方米以上双曲线冷却水塔12座的施工;或三个火电厂管道工程,直径为1.8米以上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累计超过2500节(10公里)的制管、安装,其中直径为2.6米以上的500节(2公里),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承担单机容量为10~20万千瓦机组主厂房施工的机械设备,或有烟囱、水塔成套专用施工设备,或有各种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专用制管及安装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4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35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以上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240米烟囱、淋水面积为4500平方米双曲线冷却水塔各2座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1.8米以上直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2500节(10公里)的制管、安装能力,其中2.6米以上直径的管道1000节(4公里)。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火电厂建筑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建筑工程;或单机容量10万千瓦(或4台5万千瓦)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或高度为180米以上烟囱5座、淋水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双曲线冷却水塔10座的施工;或三个火电厂管道工程,直径为1.8米以上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累计超过2000节(8公里)的制管、安装其中直径为2.2米以上的500节(2公里),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承担单机容量为5~10万千瓦机组主厂房施工的机械设备;或有烟囱、水塔成套专用施工设备;或有2.2米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专用制管及安装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25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以上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210米烟囱、淋水面积为3500平方米双曲线冷却水塔各2座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1.8米以上直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2500节(10公里)的制管、安装能力,其中2.2米以上直径的管道1000节(4公里)。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火电厂建筑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建筑工程;或单机容量5万千瓦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的施工;或高度为150米以上烟囱4座、淋水面积为2500平米以上双曲线冷却水塔3座的施工;或三个火电厂管道工程,直径为1.6米以上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累计达1500节(6公里)的制管、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的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承担单机容量为5万千瓦机组主厂房施工的机械设备;或有烟囱、水塔成套专用施工设备;或有1.8米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专用制管及安装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机组以上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180米烟囱、淋水面积为3000平米双曲线冷却水塔各2座的能力;或具有年完成1.8米直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2000节(8公里)的制管、安装能力。

(二)各级火电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类型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核电站常规岛与辅助生产建筑工程;烟囱、水塔专业可承包各种类型烟囱、水塔的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管道专业可承包各种类型混凝土管道的制管、安装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烟囱、水塔专业可承包210米以下高度的烟囱、3500平方米及以下淋水面积水塔的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管道专业可承包2.2米及以下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制管、安装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整体建筑工程;烟囱、水塔专业可承包100米及以下高度的烟囱、3000平方米及以下淋水面积水塔的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管道专业可承包1.8米及以下管径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的制管、安装工程施工。

二、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

(一)各级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设备安装工程,或单机容量20万千瓦(或2台10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吊装410t/h~670t/h锅炉的主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并有组织设备启动调试的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设备安装工程,或单机容量10万千瓦(或4台5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5.企业有吊装220t/h~410t/h锅炉的主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并有组织设备启动调试的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机组单项主体设备安装工程,或单机容量5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20万元以上。

5.企业有吊装220t/h锅炉有主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8.具有编制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机组全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实施的能力,并有组织设备启动调试的能力。

(二)各级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类型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核电站常规岛和辅助生产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含12.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一)各级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资质分一、二、三级,各级企业的资质条件,除以前承担过工程的条件应同时具备火电建筑、火电设备安装企业所具备的条件外,其它资质条件均与火电设备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相同。

(二)各级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按相应等级火电建筑施工企业和火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的规定范围确定。

四、送变电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送变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5.企业有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送电线路的放线设备和安装同电压等级变压器的主吊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5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00公里以上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3)组织设备启动调试。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22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具有与所承担的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22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22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50公里以上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3)组织设备启动调试。

三级企业

1.具10年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11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5%以上;各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具有与所承担的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装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2千瓦以上。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有专职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人员及技术检测手段和安全防护设施。

7.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11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110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50公里以上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3)组织设备启动调试。

四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66千伏(或35千伏)送变电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66千伏(或35千伏)送电线路100公里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设备安装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建设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具有职称的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5.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编制660千伏(或35千伏)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年完成66千伏(或35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100公里和一座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建筑安装(或设备安装)。

(二)各级送变电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电压等级及容量的送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4.四级企业可在本地区内承包66千伏(或35千伏)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煤炭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煤炭工业建设的施工企业分为矿井建设、煤炭设备安装、矿井特凿三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矿井建设施工企业

(一)各级矿井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煤矿建设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90万吨以上包括井下、地面配套工程施工(或专一从事井下施工的矿井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的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施工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煤矿建设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60万吨以上包括井下、地面配套工程施工(或专一从事井下施工的矿井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施工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6年以上煤矿建设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15万吨以上包括井下、地面配套工程施工(或专一从事井下施工的矿井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施工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二)各级矿井建设施工企业的经营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井型的井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单一井下矿建企业只能承包各类矿井井下单项单位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90万吨(含90万吨)以下各类井型的井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单一井下矿建企业只能承包90万吨(含90万吨)以下矿井井下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60万吨(含60万吨)以下矿井井下及地面配套工程的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单一井下矿建企业只能承包60万吨(含60万吨)以下矿井井下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

二、煤炭设备安装企业

(一)各级煤炭设备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煤炭设备安装经历,独立承担过90万吨以上大型洗煤厂或矿井设备安装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施工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煤炭设备安装经历,独立承担过中型以上洗煤厂或矿井设备安装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施工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6年以上煤炭设备安装经历,独立承担过小型洗煤厂、矿井设备安装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施工产值在800万元以上。

(二)各级煤炭设备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型矿井、洗煤厂、机厂等设备及电器的安装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90万吨(含90万吨)以下矿井、洗煤厂和中型机厂等机电安装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矿井、洗煤厂、机厂的机电安装工程。

三、矿井特凿施工企业

(一)各级矿井特凿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特凿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超过200万吨的矿井特凿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具有大型钻井设备,兼备冻凿施工能力。

3.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4.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施工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特凿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超过90万吨的矿井特凿工程两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具有一般特凿钻井设备。

3.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4.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施工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二)各级矿井特凿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矿井的冻凿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大中型矿井特凿工程,不能承包特大型矿井的特凿工程。

 



建材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建材工业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矿山施工、设备安装两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矿山施工企业

(一)各级矿山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20年以上的建材矿山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年产矿石100万吨以上的大型石灰石矿山建设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4.具有与专业施工相适应的大型露天爆破、挖掘及运输设备;具有大口径竖井及大断面平峒掘进、衬砌设备和检验测试手段。

5.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年完成爆破运输土石方100万立方米以上。

(2)年完成一般平峒掘进、竖井成巷1500米以上。

(3)能承担装药量1000吨以上大型爆破施工设计和施工技术组织,并具有跟踪和应用国际爆破新技术的技术力量。

6.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3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7.企业年总产值在85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建材矿山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年产矿石70万吨以上的中型石灰石矿山建设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具有与专业施工相适应的中型露天爆破、挖掘及运输设备和检验测试手段。

5.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年完成爆破运输土石方60万立方米以上。

(2)年完成一般平峒掘进、竖井成巷800米以上。

6.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7.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执行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施工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

(二)各级矿山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建材工业各类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100万吨以下(不含100万吨)石灰石矿山和建材工业其它各类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年产70万吨以下(不含70万吨)石灰石矿山和建材工业其它各类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

二、设备安装企业

(一)各级设备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建材工业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或日溶化量300吨以上浮法玻璃生产线的设备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4.具有与专业施工相适应的大型吊装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

5.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安装国外引进项目窑外分解系统、锡槽及退火窑。

(2)安装大型工业窑炉及筑炉保温。

(3)钢结构加工及非标设备制造。

(4)年平均机械设备安装率达6000吨以上。

(5)110千伏以上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和安装、调校引进自动化仪表及控制系统。

6.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3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7.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15年以上建材工业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日产7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或日熔化量200吨以上玻璃生产线的设备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专业岗位合格证书。

4.具有与专业施工相适应的大型吊装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执行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设备安装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

(二)各级建材工业设备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建材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备、电器、仪表的安装。

2.二级企业可承包1000吨(含1000吨)以下水泥生产线和日熔化量200吨以下玻璃生产线,36万件陶瓷生产线及新材料、非金属材料等中型建材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备、电器、仪表的安装。

3.三级企业可承包日产700吨(不含700吨)以下水泥生产线和日熔化量120吨以下玻璃生产线等小型建材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备、电器、仪表的安装。

 



林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林业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土木建筑、设备安装两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土木建筑施工企业

(一)各级林业土木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林区开发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建设项目的土建、安装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不少于150人。

4.企业具有相应的专用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或年施工能力达林区道路100公里以上、大中桥300延长米以上;土石方工程200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与民用建筑3万平方米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林区开发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林业局总体、林产工业、营造林或其它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不少于5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相应的机械设备及检验测试手段。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施工能力达林区道路50公里以上、土石方工程100万立方米以上;大中桥200延长米以上、工业与民用建筑1万平方米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八年以上的土木建筑施工经历,近五年承担过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不少于15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万元以上;或年施工能力达林区道路20公里以上;中桥100延长米以上、工业与民用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

四级企业

1.具有4年以上的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林区道路10公里或4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二)各级林业土木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规模的林业建设项目。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林业建设项目以及林区道路工程项目。

3.三级企业可承包林区各类小型建设项目及二级林区道路干线工程。

4.四级企业可承包林区小型单项建设项目及林区道路支岔线工程。

二、设备安装企业

(一)各级设备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林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木材综合利用、林产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的专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具有相应的专用机械设备和检测手段,年完成两个以上大型木材综合利用、林产化学、机电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十年承担过两上以上中型林业建设项目的专业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年完成两个以上中型林产工业或其它林业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林业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建安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5.年完成两个以上小型林业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

(二)各级设备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规模的林业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备电站安装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林业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林业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水利水电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水利水电建筑施工、河海疏浚、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水利水电基础处理四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水利水电建筑施工企业

(一)各级水利水电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水利水电建设施工的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工程机械设备和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8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石方开挖8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填筑80万立方米,或浇筑混凝土20万立方米的施工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水利水电建设施工的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工程机械设备和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6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石方开挖4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填筑40万立方米,或浇筑混凝土10万立方米的施工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水利水电建设施工的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小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工程机械设备,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4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土石方挖填20万立方米,或坝体填筑20万立方米,或浇筑混凝土3万立方米的施工能力。

四级企业

1.具有4年以上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小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机械设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土石方挖填10万立方米,或坝体填筑6万立方米,或浇筑混凝土1万立方米的施工能力。

(二)水利水电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大(2)型及各类中小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中小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

4.四级企业可承包小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

二、河海疏浚施工企业

(一)各级河海疏浚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江河湖海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工程机械设备和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16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土方挖填500万立方米以上的施工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河湖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工程机械设备和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10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土方挖填300万立方米以上的施工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内河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小型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工程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手段。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8千瓦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7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土方挖填100万立方米的施工能力。

四级企业

1.具有4年以上内河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小型疏浚工程或水力冲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机械设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土方挖填30万立方米的施工能力。

(二)各级河海疏浚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江河湖海疏浚工程和冲填工程以及其它土石方挖填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江河疏浚和冲填工程以及其它土石方挖填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内河小型疏浚和冲填工程以及其它土石方挖填工程。

4.四级企业可承包内河单项小型疏浚及冲填工程以及其它土石挖填工程。

三、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

(一)各级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设备或相应金属结构的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10年以上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9%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各专业技术工人工种齐全。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施工设备、测试仪器、质量监控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5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安装10万千瓦以上水轮发电机成套设备或3000吨以上金属结构的综合施工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备或相应金属结构的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4%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工种基本齐全。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各种施工设备、测试仪器、质量监控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安装5万千瓦以上水轮发电机成套设备或1500吨以上金属结构的综合施工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备或相应金属结构的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3%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主要工种齐全。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时适应的各种施工设备、测试仪器、质量监控手段。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安装1万千瓦以上水轮发电机成套设备或500吨以上金属结构的综合施工能力。

(二)各级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或相应的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或相应的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工程,累计完成水轮发电机设备安装容量超过50万千瓦的,允许承包大型水利水电的设备安装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或相应的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工程,累计完成水轮发电机设备安装容量超守5万千瓦的,允许承包中型水利水电的设备安装工程。

四、水利水电基础处理施工企业

(一)各级水利水电基础处理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水利水电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水利水电项目中主要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十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地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5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9千瓦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岩基灌浆4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3万平方米以上,或相应工程量的灌注桩、振冲桩、锚固工程、减压井等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能力。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水利水电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水利水电项目中主要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地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7千瓦以上。

6.企业具有年完成岩基灌浆3万米以上,或混凝土防渗墙成墙2万平方米以上,或相应工程量的灌注桩、振冲桩、锚固工程、减压井等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能力。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水利水电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小型水利水电项目中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地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4.具有与所承担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试验设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5千瓦以上。

6.企业具有完成年岩基灌浆1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5000平方米以上,或相应工程量的其它基础处理施工能力。

(二)各级水利水电基础处理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大型水利水电基础处理工程施工和地质勘探,以及其它基础处理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大(2)型水利水电基础处理工程施工和地质勘探,以及其它基础处理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中小型水利水电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以及其它基础处理工程施工。

 



海洋石油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海洋油气田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业分为海上工程、海上平台预制安装两类,各类企业质量等级标准如下:

一、海上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海上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两个以上水深超过20米的大型海上工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海上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5.具有500吨吊以上的起重作业船及其它专业设备。

6.企业年总产值在25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海上工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海上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具有200吨吊以上起重作业船及其它相应的专业设备。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小型海上工程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海上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具有100吨吊以上的起重作业船及其它相应的专业设备。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二)各级海上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改造。

2.二级企业可承包水深20米以内中型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的安装,大型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的维修和改造。

3.三级企业可承包中型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的维修和改造。

二、海上平台预制安装企业

(一)各级海上平台预制安装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预制和安装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海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导管架或平台预制和安装,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际标准。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预制和安装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2%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企业持有合格证书的电焊工占全部电焊工人数的60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5.具有200吨吊以上吊装机械等专用设备和检验测验手段。

6.企业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预制和安装经历,近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海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导管架或平台预制和安装,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际标准。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预制和安装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企业持有合格证书的电焊工人数的40%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具有100吨吊以上的吊装机械等专业设备和检验测试手段。

6.企业年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预制和安装经历,近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的小型海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导管架或平台预制和安装,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际标准。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预制和安装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企业持有合格证书的电焊工占全部电焊工人数的30%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具有100吨吊以上的吊装机械等专业设备和检验测试手段。

6.企业年总产量在800万元以上。

(二)各级海上平台预制安装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的导管架和平台预制安装。

2.二级企业可承包中型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500吨以下导管架和平台预制安装。

3.三级企业可承包中型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300吨以下的导管架和平台预制安装。

 



铁路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铁路工程、铁道电气化工程、通信信号及电力供应工程三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铁路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铁路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铁路建设的施工经历,承担过5个以上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不少于15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4.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4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铁路建设的施工经历,承担过3个以上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不少于6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4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承担过中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不少于15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在3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四级企业

1.具有4年以上施工经历,承担过小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4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的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2.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二)各级铁路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新建铁路单、双线或增建第Ⅱ线50公里以下综合性工程施工,大中型项目的路基土石方、长大桥梁、隧道、枢纽、铺轨、架梁等配套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新建铁路单、双线或增建第Ⅱ线30公里以下的综合性工程施工,及路基土石方、一般桥涵、中小隧道、编组站、辅轨、架梁等配套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局管辖内铁路基土石方、中小桥涵、中间站及生活设施等单项工程施工。

4.四级企业可承包局管辖内的路基土石方、小桥涵等零散工程施工。

二、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5个以上大中型综合电气化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不少于16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5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

6.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电气化(接触网、变电等)专业,每年完成300单线公里以上;通信专业,每年完成300公里以上电缆及通信站设备安装工程;信号专业,每年完成600组以上道岔电气集中及200公里以上自闭工程;电力专业,每年完成300公里以上电力线路及变(配)电所安装工程。

二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2个以上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及电力综合性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不少于10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4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

6.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电气化(接触网、变电等)专业,每年完成150单线公里以上;通信专业,每年完成150公里以上电缆及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信号专业,每年完成300组以上道岔电气集中工程;电力专业,每年完成150公里以上电力线路。

三级企业

1.具有3年以上施工经历,承担过电气化铁路某一单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不少于2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

6.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电气化(接触网、变电等)专业,每年完成70单线公里以上;通信专业,每年完成70公里以上电缆线路及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信号专业,每年完成100组以上道岔电气集中工程;电力专业,每年完成70公里以上电力线路及变配电工程。

(二)各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具有技术先进的铁路大中型电气化、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大中型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中双线150正线公里或单线200正线公里以下工程,和单项专业工程项目的质量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和电力工程双线100正线公里或单线140正线公里以下的工程施工及单项专业工程的施工。

三、通信、信号及电力供应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供应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5个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的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不少于15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4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

6.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通信专业,每年完成300公里以上电缆(光缆)及设备安装;信号专业,每年完成600组以上道岔电气集中及200公里以上自动闭塞工程;电力专业,每年完成300公里以上电力线路及变配所安装工程。

二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承担过3个以上铁路大中型通信、信号及电力供应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不少于6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4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6.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通信专业,每年完成300公里以上电缆及设备安装工程;信号专业,每年完成300组以上道岔电气集中工程;电力专业,每年完成200公里以上电力线路及变配所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经历,承担过3个以上铁道通信、信号或电力供应工程大中型项目中单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不少于20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3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6.企业在专业施工能力方面具备:通信专业,每年完成100公里以上电缆及设备安装工程;信号专业,每年完成100组以上道岔电气集中工程;电力专业,每年完成100公里以上电力线路变配电所安装工程。

(二)各级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供应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铁路大中型通信、信号及电力供应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铁路大中型通信、信号及电力供应工程中大站电气集中,30公里以下单、双线自动闭塞、干线通信电缆等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铁路中小型建设项目中一般通信、中小站电气集中、单线半自动闭塞等工程施工。

 



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从事交通建设施工的企业分为航务工程、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三类,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航务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航务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航务工程施工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下列工程施工一项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1200延米以上或内河5000万吨以上泊位1009延米以上。

(2)水深5米以上防波堤1000延米以上。

(3)大中型港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两个以上。

(4)1000万吨以上吞吐能力散货港口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及其配套工程两个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5年以上航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水道港口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6000万元以上(内河施工企业3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内河施工企业6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8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内河施工企业2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与大中型港口建设相适应的工程船舶和施工专业人员;水上施工专业工种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水道港口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6%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航务工程施工经历,近10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施工一项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500延米以上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泊位500延米以上。

(2)防波提500延米以上。

(3)1000吨级船闸。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航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水道港口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内河施工企业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动力装备率6千瓦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内河施工企业10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与中小型港口施工相适应的工程船舶和施工专业人员;水上施工专业工种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水道港口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60%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航务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下列工程施工一项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泊位200延米以上或内河泊位100延米以上。

(2)护岸、引堤500延米以上。

(3)100吨级船闸1-2座。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航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3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3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船舶和水上专业工程(承担桩基码头时须自备打桩船,承担重力式码头时须自备起重船)。

四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航务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下列工程之一,工程质量合格。

(1)护岸、引堤工程100延米以上。

(2)港区内小型单体建筑两项。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航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二)各级航务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大、中型港口、船厂及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全部配套工程,大型海岸、海洋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码头,防波堤,船闸,船坞,船台,滑道,海上灯塔,海上栈桥,海上人工岛及平台,海岸防护建筑物,港区大型土石方,港区厂房,仓库,堆场,道路工程,港区钢质及混凝土圆筒仓,油码头后方油罐及其管系工程,港区铁路站场及专用线,港区桥涵工程,港区基础工程,港区供电照明及弱电设备安装,港口大型成套机电设备安装。

2.二级企业可承包小型港口、船厂及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全部配套工程,大、中型港口水工、土建单项工程。限定为:码头3.5万吨级以上,防波堤水深5米以下,船闸1000吨级以下,船坞、船台、滑道万吨级以下,港区大型土石方100万方以下,港区单体建筑1万平方米以下,跨度30米以下,港区基础处理10万平方米以下,港口机电设备单机安装。

3.三级企业可承包小型港口、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全部配套工程,中型港口水工、土建单项工程。限定为:沿海码头5000吨级以下,内河码头500吨级以下,船闸300吨级以下,港区房屋建设12层以下、21米跨度以下。

4.四级企业可承包小型港口水工、土建单项工程,中、小型港口水工建筑物维修。限定为:护岸、引堤50米以下,港区堆场2000平方米以下,港区房屋建筑6层以下、15米跨度以下。

二、航道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航道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从事航道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下列工程项目中两个以上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工程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

(2)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陆域吹填工程。

(3)2万立方米以上的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航道整治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5年以上水道港口工程(或船机)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水道港口(或船机)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疏浚施工企业在1.5亿元以上,整治炸礁企业3000万元以上,企业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疏浚施工企业2000万元(或年生产能力1000万立方米)以上,整治炸礁企业1000万元以上。

6.疏浚企业具有下列各类挖泥船5艘以上:

(1)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1450/小时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750方/小时链斗式挖泥船。

(4)8方/小时以上抓扬式挖泥船。

(5)4方/小时铲扬式挖泥船。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从事航道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下列工程项目中两个以上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工程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

(2)50万立方米以上的陆域吹填工程。

(3)1万立方米以上的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航道整治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水道港口工程(或船机)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水道港口工程(或船机)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疏浚企业在3000万元以上,整治、炸礁企业在600万元以上,企业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疏浚企业在800万元(或年生产能力500万立方米)以上,整治、炸礁企业在300万元以上。

6.具有可挖深7米以上的挖泥船3艘以上及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辅助船舶。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航道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一个以上下列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工程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

(2)25万立方米以上的陆域吹填工程。

(3)3000立方米以上的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航道整治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水道港口工程(或船机)施工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疏浚企业1000万元以上,整治、炸礁企业300万元以上,企业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疏浚企业300万元(或年生产能力150万立方米)以上,整治、炸礁企业100万元以上。

6.具有中、小型挖泥船舶3艘以上及相应的辅助船舶。

四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航道工程施工经历。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疏浚企业400万元以上,整治、炸礁企业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80万元以上。

6.具有中、小型挖泥船舶及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

(二)各级航道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航道疏浚工程,陆域吹填工程,水下炸礁工程,以及港口建设的挖泥、吹填、水下炸礁、整治以及航标建设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除不得总包国家计划内大型航道工程项目外,可承包2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100万立方米以下的陆域吹填工程,2万立方米以下的水下炸礁工程和港口建设的挖泥、吹填、水下炸礁、整治以及航标建设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除不得独立承包万吨级以上泊位配套的疏浚工程及技术复杂的航道整治工程外,可承包70万立方米以下的疏浚工程,40万立方米以下的陆域吹填工程,5000立方米以下的水下炸礁工程和各种其他航道工程的施工。

4.四级企业可承包工程量5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25万立方米以下的陆域吹填工程,2000立方米以下的水下炸礁工程,支流航道的局部整治工程。

三、公路和工程施工企业

(一)各级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大型公路工程(含有路面和特大桥)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9%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不少于15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一般机械设备,并拥有大型平地机、沥青或水泥混凝土拌合、摊铺、碾压等路面专用施工机械以及大吨位吊车、钻机等桥梁专用机构。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6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二级(含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以上标准的公路或独立大桥两项以上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积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不少于8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一般机构设备,并拥有大型平地机、沥青或水泥混凝土拌合、摊铺、碾压等路面施工机械以及大吨位吊车、钻机等桥梁专用机械。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5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8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8年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三级(含三级)以上标准的公路和大中型桥梁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不少于2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全部持有初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一般机械设备,并拥有路面施工中的拌合、摊铺、碾压和桥梁安装等专用设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300万元以上。

四级企业

1.具有4年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经历,承担过四级(含四级)以上标准的公路和中型桥梁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全部持有初级以上上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具有路面和桥梁施工的一般专用机械。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二)各级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级公路工程和桥梁建设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二级及其以上的各级标准的公路、独立大桥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除下列工程以外的公路工程施工。

(1)国家尚未颁发施工验收规范的新型构造物。

(2)独立大桥和高级路面。

(3)二级(含一般二级和二级汽车专用公路)标准以上的公路工程。

4.四级企业可承包四级标准的公路工程、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小桥施工。

 



邮电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邮电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从事通信工程施工的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上。

6.企业的不同专业在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有线专业每年能完成500公里以上电缆载波工程。

(2)无线专业每年能完成1000公里以上微波工程。

(3)市话专业每年能完成15000门以上市话工程。

(4)通信管道专业每年能完成1500公里以上管孔工程。

二级企业

1.具有15年以上从事通信工程施工的经历,近10年承担过大中型限额以下3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7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600万元以上。

6.企业的不同专业在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有线专业每年能完成300公里以上电缆载波工程。

(2)无线专业每年能完成500公里以上微波工程。

(3)市话专业每年能完成1000公里以上管孔工程。

三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的经历,近5年承担过小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助理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300万元以上。

6.企业的不同专业在施工能力方面具备:

(1)有线专业每年能完成100公里以上线路工程。

(2)无线专业每年能完成5个站以上的微波工程。

(3)市话专业每年能完成5000门以上市话工程。

(4)通信管道专业每年能完成500公里以上管孔工程。

(二)各级邮电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在批准设置的专业范围内可承包各种规模通讯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在批准设置的专业范围内可承包除一级干线和国家重点项目以外的通信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在批准设置的专业范围内可承包省内地市局以下通讯工程施工。

 



地矿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地矿建设施工企业(包括矿山钻探、坑深、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钻探、水井、地热钻井,特种钻凿多种施工)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地矿建设施工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下列两项以上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矿山勘探大中型矿区,钻探年进尺在1万米以上,完成大中型勘探矿区四处以上或油气钻井在5万米以上,或超过300米深的深水井50眼以上。

(2)矿山勘探大中型矿区,坑道掘进年进尺在1000米以上,大中型勘探矿区四处以上,或具有大型坑道、隧道工程施工三年以上。

(3)超过400米深的深水井或地热井。

(4)20层以上高层建筑桩基或地下连续墙工程。

(5)深15米以上的软弱地基处理,年处理桩1万根以上。

(6)大型坑道、隧道(断面在12平方米以上,长度大于500米)工程施工两处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4%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

4.有与基础施工能力相适应的各类钻机、打桩机、灌浆设备及附属装置、安全设施。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2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35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有15年以上地矿建设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下列两个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矿山勘探大中型矿区,钻探年进尺6000米以上,完成大中型勘探矿区三处以上,或油气钻井工程3万米以上,或200米深水井30眼以上。

(2)矿山勘探大中型矿区,坑道掘进年进尺600米以上,完成大中型勘探矿区三处以上,或具有大型坑道、隧道工程施工二年以上。

(3)300米以上中深水井或热水井。

(4)15层以上高层建筑桩基或地下连续墙工程。

(5)深15米以上的软弱地基处理,年处理桩8000根以上。

(6)中型坑道、隧道(断面8平方米以上、长度大于300米)工程施工两处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

4.有与基础施工能力相适应的各类钻机、打桩机、灌浆机械及附属设备、安全设施。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25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有10年以上地质勘探施工经历,近五年承担过下列两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矿山勘探中小型矿区,钻探年进尺4000米以上,完成中小型勘探矿区两处以上,或油气钻进1.5万米以上,或200米深水井20眼以上。

(2)矿山勘探中小型矿区坑道掘进年进尺300米以上,完成中小型勘探矿区三处以上,或具有中小型坑道、隧道工程施工二年以上。

(3)200米以上中深水井或地热井。

(4)10层以上建筑物桩基工程。

(5)深13米以上的软弱地基处理,年处理桩6000根以上。

(6)中小型坑道、隧道(断面8平方米以上、长度大于150米)工程施工两处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

4.有与基础施工能力相适应的各类钻机、打桩机以及配套附属设备、安全设施。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6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50万元以上。

(二)各级地矿建设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类矿产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水井、地热井钻井、坑探及隧道工程,桩基础工程,地下连续墙工程,软弱地基基础处理工程,特种钻凿工程,验桩工程。

2.二级企业可承包各类矿产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400米以内的水井钻井,8平方米断面以下的坑道隧道工程,直径在1米以内的桩基工程,15米以内的软弱地基基础处理工程。

3.三级企业可承包各类矿产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200米以内的水井钻井,直径在500毫米以内的桩基工程,13米以内的软弱地基基础处理工程,断面在8平方米以内的中小型坑道、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20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的大型市政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5%以上。

4.企业有与其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动力装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12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市政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

4.企业具有与其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动力装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5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6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小型市政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4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

4.企业具有与其范围相适应的动力装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四级企业

1.具有3年以上的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小型单项市政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企业具有与其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动力装备。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10万元以上。

6.企业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二)各级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本行业、本专业的各种工程施工。

2.二级企业除不得承包下列技术复杂的大型建设项目外,可承包本行业、本专业其它各种工程施工。

(1)单跨超过40米的桥梁;

(2)高速道路、机场跑道;

(3)截面宽度12米以上的隧道、地下铁道;

(4)二级污水处理厂和净水厂,10万吨以上的给水厂。

3.三级企业除不得承担二级企业不能承包的项目,并不得独立承包下列工程外,可承包本行业、本专业的其余各种工程施工。

(1)单跨超过10米的桥梁;

(2)新结构建筑物和构筑物;

(3)城区主干道、直径超过1米的污水管道;

(4)净水厂、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

4.四级企业限承包下列工程施工;

(1)单跨在6米以内的桥梁;

(2)街巷道路、人行道雨污水管道支线。

 



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各级建设装饰施工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级企业

1.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项工程在300万元以上三星级宾馆(饭店)或大型公共建筑的装饰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或三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企业财务负责人为高级会计师,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在50人以上,其中必须有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工艺美术师和具有从事建筑装饰设计能力的人员15人以上。

4.在册技术工人100人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6.年装饰工程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级企业

1.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施工的经历,承担过单项工程在100万元以上宾馆(饭店)或公共建筑的装饰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或两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在企业技术负责人为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或建筑师,企业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经济师以上专业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从事建筑装饰设计能力的人员10人以上。

4.在册技术工人50人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150万元以上。

6.年装饰工程产值3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

1.具有1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施工的经历,承担过两项2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工程师或建筑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在10人以上。

4.在册技术工人20人以上。

5.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20万元以上。

6.年装饰工程产值在50万元以上。

(二)各级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营业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包各种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包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包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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