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南山庭院小区的物业决定,希望将小区7号楼前的绿地分割出一部分改建成停车场,方便车辆整齐有序的停放。南山庭院小区,7号楼的一层有八间车库,7号楼前面是一处绿地,绿地的长度与楼齐平,宽度约3.5米,绿地与7号楼之间有段距离约为5米的空地。物业贴出通知,要将绿地改建成停车场,引起了小区业主的不满。
【法律问题】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能否将小区绿地改成停车场?
【齐信说法】
改建须经业委会和业主同意。如果要将绿地改建成停车场,必须先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然后7号楼的全体业主签字确认,最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才可以。即使大家都同意改建停车场,那施工费用也是个问题,“这笔钱谁出、怎么出等问题需要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确认。”
变更公共设施用途须经业主同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和道路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如要变更其用途必须经过业主们的同意,相关法律规定,如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必须经过该公共设施区域内的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全体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并报相关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实施。以7号楼为例,如果一个业主买下了一半以上面积的房产,那么拥有三分之二以上建筑面积的业主人数不一定会达到全体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故必须建筑面积和人数这两方面同时满足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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