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陕西的刘先生咨询称,其所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须支付守约方2000万的违约金。现在A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但A 公司认为2000万违约金过高,应当依据其违约给B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害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而B公司又不能证明其实际损失。刘先生想问,若双方均不能证明实际损失,违约金如何调整?
【齐信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主要的参照标准为“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数额不明,不可能根据实际损失的比例予以调整,具体如何调整不易操作,仍然需要考虑其他因素综合认定。笔者认为,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一般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但不能过分依赖于实际损失,在双方均不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实际损失的数额时,则应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合同目的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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