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受伤后一周后才入院治疗,能否认定为工伤?

 

【问题咨询】

山西的刘先生称,他是某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在公司矿井采矿时被溅起的石子击伤左眼。因伤势不严重并未引起重视,随后两三天左眼红肿且视觉不清晰,事故发生后一周才入院治疗。刘先生想问,他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齐信解答】

你好,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虽然你受伤后一周才入院治疗,但是如果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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