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河南的曹先生称,他一朋友在银行座位上捡到一本存有10000多元的活期存款,后趁人少时,填写取款单将该存折的10000元钱取走。曹先生想问,这种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齐信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是盗窃罪与其他罪相区别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诈骗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虚构事实,故意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来骗取他人的信任;另一种是隐瞒真相,掩盖客观事实,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信以为真,他人因错认识而作出的财产处分。
你的朋友在捡得他人的存折后,对他人财物的保管者银行使用隐瞒真相的手段,冒用他人的名义填写取款单,使银行相信他就是存折的合法持有人,银行因错误的认识而处分了他人的财物,使你的朋友获取财物,他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符合盗窃罪的客观行为要件,因此,他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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