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财是否一定构成抢劫罪?

 

【问题咨询】

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说:自己驾驶的出租车在市内交通干道上发生小型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李某手臂皮肤被擦伤,李某回去告知男友董某,董某遂带四名男子赶到事故地点,待交警处理事故完毕离开后,董某要求他支付一万元赔偿款“私了”,五人还对他拳打脚踢。经过一番周折,双方谈好6000元“私了”。后张某的家属赶来向董某等五人支付了6000元。张某想问:董某等人当场使用暴力获取他人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齐信解答】

我们认为本案中五人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得财物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原因是该五人实施暴力的强度和内容明显弱于该情形下以抢劫为目的而实施的暴力,目的不是为了制服司机的反抗以便拿走财物,而是迫使司机接受其索赔数额。

董某构成聚众斗殴罪。董某等人,在市内交通干道上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公共交通秩序,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属“聚众斗殴”的类型。其中,董某是首要分子,另外四人虽然参加,但情节显著轻微,主观恶性不深,不宜认定为犯罪。另该五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董某是主犯,另外四人是从犯。敲诈勒索是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然后处分财产,进而使行为人取得财产。董某等人的殴打行为迫使司机张某的家人处分了财产,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本案中董某构成聚众斗殴罪以及敲诈勒索两罪,应数罪并罚;另外四人仅构成敲诈勒索罪。我们建议张某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警方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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