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人格权?

 

答:公民的人格权包括人身权以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权是通过两方面的措施进行的,一方面是通过宪法、民法等法律,明确公民人格权的内容;另一方面是通过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使侵犯公民人格权的行为得到制裁,从而使公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格权。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为保护公民的人格权不受侵犯,《刑法》规定了侮辱诽谤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这都是为保护公民人格权服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诉制度和自诉制度,民法规定的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民告官”制度,都体现了 “以人为 本”和保护人权的宪法精神,都体现了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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