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中规定:当事人、不是律师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民事案件的材料。
提醒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 查阅民事案件材料是有时间和对象限制的,即可以查阅当事人自己的案件材料,或者诉讼代理人所代理的案件材料是可以的;正在审理案件的有关材料和已经审结的案件材料(因申请再审需要)可以查阅;
第二,查阅民事案件材料限于审判卷、执行卷的正卷,查阅前应提出申请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填写《阅卷单》;
第三,查阅案件材料可以请求复印,并可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
第四,查阅案卷涉及国家秘密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此外,杳阅案卷应当遵守案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发生对案卷材料进行涂改、毁损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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