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刑事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是有权依法申请法官、书记官、检察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回避;
二是有权聘请 律师或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三是有权为自己进行辩护;
四是判决结果宣布后有权依法上诉。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是有权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和文化、技术教育活动;
二是有权就自己的案情提出中诉,有权检举监狱内的违法犯罪,有权检举监狱外他人的违法犯罪;
三是有权依法通信,订阅报刊学习资料;
四是患有疾病时有权要求医治,患有严重疾病时有权申请保外就医;
五是有权通过自己服刑表现争取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其一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其二是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其三是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其四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其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其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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