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房东扣留房客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法律上称留置。民法 上规定了留置权,但留置权行使是有限制的。一般而言,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 务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因其他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是被排除享有留置权的。因此,房客欠交房屋租金情况下是不能扣留其货物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房东没有合法办法眼见房客逃避债务。办法是请求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而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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