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西安的申先生问:2013年2月14日,他到某超市购物,在超市门口把自己的包放进了超市的自助存包柜内。后当其购完物出超市时,发现自己在存包柜内的包丢失了。申先生想知道,超市提供免费存包,但后来结果把自己的包给弄丢了,超市有赔偿责任吗?
【齐信解答】
现在超市、酒店、会所等服务性场所一般会提供免费存包柜,一旦出现丢包的情况,商家就以存包是免费的为理由推脱责任。那么,在存包丢失的情况下,商家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4年1月1日施行)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虽然商家提供的存包柜是无偿的,但其免费的前提也是消费者到其场所进行消费。商家提供的免费存包行为会给商家带来潜在的商业利益。
由此可见,本案中,超市有赔偿责任,应当对申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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