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餐具费等合法吗?

 

【问题咨询】

兰州的汪先生问:2013年2月10日,他和几个朋友到某酒店就餐,拿出一瓶从国外带来的红酒准备与朋友共饮。这时,酒店服务员走过来说:“不好意思,先生,我们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后来,汪先生没有理会服务员的阻拦,喝了自带的红酒。最后在付款时,发现账单上有开瓶费和餐具费的收费项目。汪先生想知道,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餐具费的行为合法吗?

【齐信解答】

我们时常会发现街边的小饭馆以至星级酒店,有一些会在门口贴出“本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等字样的标语。那么,商家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4年1月1日施行)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酒店无权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由此可见,本案中,该酒店的做法不合法,汪先生有权拒绝交付开瓶费和餐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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