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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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的刘先生说:他们五人共同出资设立某有限公司的公司,各股东持有公司20%的股份。2011年9月13日,其公司依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议,除某位股东未出席之外,其余股东均出席股东会议。股东会就公司的第二期注册资金的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以及选举和变更公司的执行董事等事项作出决议。因担心未出席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提出异议,公司其余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上述股东会决议有效。刘先生问:这样做法院会受理吗?

【齐信解答】

我们认为,《公司法》虽规定了股东的异议之诉,但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异议之诉,在于赋予可能受瑕疵决议损害的股东行使法定的股东救济权利,以保护其合法利益。公司股东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是公司自治范畴的内部事务。如果没有股东就股东会决议提出异议之诉,法院则不应通过国家公权力直接干预公司自治范畴内的事务。该公司其他股东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不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畴,应依法裁定驳回公司其他股东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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