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上海的小姚说:他父亲与其他人共同于2009年成立某公司,他父亲于2011年去世。他想继承父亲在公司的股份,但公司拒绝其继承该在公司的股东资格和现有股份。小姚想问,他能起诉吗?怎么起诉?
【齐信解答】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小姚能否继承父亲的股份及股东资格,需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公司章程没有规定不允许股东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那么小姚就有继承权。假若公司不履行其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并变更公司注册信息及股东名册。若在股东去世后,公司才因继承问题而召开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不得继承的相关内容,则其决定没有溯及力,股东的继承人仍可以继承其股份及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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