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同志,在我单位任XX职务,系我单位的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该负责人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文件提供: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qixinlawfirm.com;电邮:qixinlawfirm@163.com;电话:029-8838 1089。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7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