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及岗位的权利。这也就是所谓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劳动者自主就业。
第二,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劳动报酬多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三,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为保护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建立了以下制度:一是8小时工作制和每周5天工作制,即劳动者1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共40小时。而且劳动法还规定,8小时工作时间内应有1至2小时的休息时间,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二是国家规定了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共10天为法定节假日。三是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所谓 带薪年休假,是指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劳动者享受一定时间的休假待遇,在此假期内不能扣发工资。四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还规定了限制加班以及加班工资制度。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规定:非休息日(不是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应发给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发给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发给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第四,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国家为保证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条件,赋予劳动者以下权利:一是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二是获得保护权。即劳动者有权获得安全劳动的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防护用品。三是拒绝权。即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等违章指挥。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 金、津贴,更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山以及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 查、拘禁劳动者、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等,归为强迫劳动。四是批评、检举、控告权。劳动者有权就用人单位危害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和行为向劳动局或其他政府机关举报。五是紧急避险权。劳动者在发生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躲避危险。如煤矿工人在井下作业发现瓦斯异常或者出现渗水等情况时,有权赶快撤离,此时选择撤离同时也是拒绝冒险作业权的运用。
第五,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者,特别是 农民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给予必要的培训。对于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如架桥、采煤采矿、冶炼、机械机器操作等,都应当事先进行必要的培训,而且规定培训后应经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工作,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对劳动者而言,如经过培训后考试不合格,就不应强求从事该工作岗位的工作,即应放弃原来的选择改换其他岗位工作,此时改换工作既是对用人单位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第六,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不论劳动者在什么性质的企业就业,用人单位都应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为劳动者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保险。
此外,劳动法还赋予劳动者享有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参加组织工会、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
文件提供: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qixinlawfirm.com;电邮:admin@qixinlawfirm.com;电话:400-800-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