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权利有哪些?

 

答:公民年满十八周岁才享有政治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 利的公民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 包括参政权、知政权和议政权等。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属于参政 权。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 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 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担任国家机关某些岗位的职务,能够具体参政、理政,但取 得国家机关工作岗位职务要以被选举或被录用为前提,而被选举 和被录用又以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基础。因此,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既是参政权的基础,又是参政权的重要内容。例如, 我国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 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结社自由的权利,本质上 也是属于参政权。公民享有的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 由,作为表达权,是为公民参政服务的,因此也是参政权的内 容。此外,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控告、检举权,以及“立 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立法权”,也是属于参政权。

议政权包含在参政权中。议政本身就意味着参政。单讲“议 政权”,则宪法所赋予的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可说是属于议政权。此外,我国公民事实上享有的通过信访渠道 直至向中央领导反映社情民意,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见的权 利,也是属于公民享有的议政权。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 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 失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 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 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 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这些 规定既体现了公民的参政权,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公Z民参政权的 保护。公民通过报刊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参与国家政 策的有关讨论,也是参政议政的具体形式。

“知政”是参政、议政的基础和前提。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 确规定公民享有知政权,但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落实公民的知 政权。近年来的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政务公开,更使我国公民 享有知政权。公民“知政”的另一途径就是阅读报刊文章,收看 电视,收听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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