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1年,陕西某公司由于经营良好,相继在西安、济南、武汉、上海等多地开了分公司。在分公司注册成立时,总部犯了难,不知该派谁去。总部的意见是从当地招聘熟悉本地市场的职业经理人,可是职业经理人并不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在该派谁的问题上,产生了争议。
【法律问题】
不是公司股东,可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齐信说法】
一般来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并且是出资额最大的股东或者能力最出众的股东。一般很少有让不是公司股东的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不是公司的股东,并不是不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47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11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50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由此可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决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招聘,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因此,经理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文件提供: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qixinlawfirm.com;电邮:qixinlawfirm@163.com;电话:400-800-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