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吃出异物,消费者能否要求赔偿?

 

【案情简介】

2012年9月25日中午,孙女士到位于某商场东侧的餐厅吃午饭。当她吃了了两口米饭后,突然发现碗里有一个烟头还有少数头发丝。孙女士没了食欲,并且呕吐不止 。找来了餐厅负责人,要求给个说法。但餐厅负责人态度强横,不予赔偿。对此,孙女士可以要求赔偿吗?

【法律问题】

就餐吃出异物,消费者能否要求赔偿?

【齐信说法】

这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千万不能因钱少或怕麻烦而不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第27条第一、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绳、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在本案中,孙女士在吃饭时吃到烟头和头发丝,这就说明食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因此,孙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且,孙女士除了可以要求该餐厅赔偿餐费损失外,还可以向其要求餐厅支付餐费10倍价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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