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


【问题咨询】

陕西的李先生说,自己为方便工作,在西安市雁塔区某小区长期租赁一间房屋,每次都是预交半年房租。今年在正常居住过程中,区法院上门告知要查封房屋,问应当如何处理?预交的租金能否要回来?

【齐信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因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的,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行使解除权,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合同相对人退还对应的房屋租金;如合同当事人拒不配合,承租人可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请求判令合同相对人退还未使用的租金以及要求合同相对人承担由此导致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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