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2015年12月底,我通过某中介公司的居间介绍,欲购买张先生单独所有的一处房产,价格为人民币300万元。次日,三方签订了《买卖定金协议书》,约定我向张先生支付定金5万元,定金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95万元,直接存入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指定的资金托管账户。买卖双方办理首次资金托管时,我须支付中介公司50%的佣金,剩余50%佣金于房屋过户后支付。但此后,我和张先生并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未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中介公司要求我支付中介费,但我认为,房子没有买成,自己没有义务支付中介费。请问:房屋买卖合同未签成,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齐信解答】
合同法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中介公司只促成双方签订了《买卖定金协议》,而未促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买卖定金协议》的约定,您须分别在办理首次资金托管手续时、房产过户后支付佣金,但买卖双方实际并未办理资金托管,约定的付款条件并未成就所以,您无须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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