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时被羽毛球伤到眼睛,能否要求球友赔偿?

【问题咨询】

陕西的傅先生称,假日期间傅先生和几位羽毛球爱好者约好一起打球,打球过程中傅先生一个猛扣球,致使小李接球不慎被羽毛球打中眼睛,花了一万多元治疗费。之后小李要求傅先生赔偿,傅先生不服,认为运动时发生意外很正常,自己没有过错。请问傅先生需要支付赔偿费吗?

【齐信解答】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打球时眼睛受伤属于意外,傅先生没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主观上没有过错,因此不应当依《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小李主张赔偿也没有过错。《民法通则》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此即为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是一种分担意外风险的责任,所以不能让加害人独自承担损害后果的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及数额必须适当,如此方能体现出公平责任的特性。否则,在救济了受害人的同时又损害了加害人的权利,容易造成当事人利益的失衡,公平责任原则的功能也无法体现。根据这一原则,傅先生应当承担小李的一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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