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陕西的傅先生称,我个人开有一家小公司,聘用了几个员工,赚了点小钱,最近朋友提醒我要去注册商标,结果发现已经被我以前的一个员工注册了。我找他交涉,他开出了不合理的价格让我购买,还说如果我继续使用就要告我商标侵权。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齐信解答】
你好,首先,您要收集自己在该商标申请日之前使用的证据,包括申请日之前的一些广告、报道、宣传等,申请日前这个日期很重要的,因此您平时就要注意留存这些证据以备用。其次,根据阶段的不同,您有很多的救济方式: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内,还没有授权,您可以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如果该商标已经成为注册商标,您可以根据商标法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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