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家庭暴力是一个隐性的暴力,不容易被外界所发现,对家庭暴力我们除及时寻求帮助之外也要知道向什么单位寻求帮助,遭遇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收集哪些证据?
【齐信解答】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从事前预防,到事中处置,再到事后救济及到报警、告诫、人身保护、庇护、就医、鉴定、调解、心里疏导、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行为矫治等多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目前遭遇家庭暴力寻求救济的途径来说,主要有以下七种途径:
1、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向相关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
4、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5、保留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6、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可以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求助;
7、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如果当事人想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那么就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这其中的证据就非常关键,通常来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搜集以下证据: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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