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如何选择才更加有利?

【问题咨询】
陕西西安某公司王经理咨询:如何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仲裁机构?
【齐信解答】
无论是商事仲裁还是民事诉讼,影响案件裁判结果的因素可以归结为裁判价值观和裁判方法论两个方面,而裁判价值观更为重要。
所有的仲裁员都会说自己公正,然而,每个人的公正观是不一样的,仲裁员也概莫能外。裁判价值观就是指一个仲裁员的公正观,这决定了仲裁员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程度以及如何看待、确定一个案件中的法律依据、合同依据、事实依据,而这些方面都决定了一个案件的裁决结果。一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作为一个整体会影响该仲裁机构的公正观,它就会形成自己的裁判价值观。
总体来讲,仲裁机构的裁判价值观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注重商业逻辑,第二类是注重法律逻辑,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体现在商业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上。
商业逻辑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实现当事人的合同目的;需要强调的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当事人的合同目的,而不是拘泥于双方约定的履约方式。商业与法律的关系是“以商为体,以法为用”,即法律为商业服务,给予合同效力最大的宽容,只有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及理解有争议的情况下才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法律逻辑强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通过法律对商事活动的调整,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或者恪守双方约定的履约方式,而不重视实现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商业与法律的关系是“以法为体,以商为用”,对合同效力进行严格审查,不时运用公平原则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举个例子说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约定申请人提供资金,被申请人提供土地使用权,项目立在被申请人名下。双方还约定,A楼归申请人,B楼归被申请人,申请人以被申请人的名义销售A楼,被申请人将A楼的利润交付给申请人。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无法销售A楼,遂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将A楼过户给申请人,并对A楼做了财产保全,这样一来,如果申请人的请求得到支持,裁决就可以顺利执行。
按照商业逻辑,双方既然明确约定了A楼归申请人所有,那么,无论是按照约定将A楼销售再将利润分给申请人,还是直接将A楼过户给申请人,二者殊途同归,都能实现申请人从A楼受益的合同目的。
按照法律逻辑,既然双方明确约定申请人以被申请人的名义销售A楼,再取得利润,那么,就不能支持申请人的请求将A楼过户给申请人。
仲裁机构的裁判价值观符合己方的利益,如果发生了仲裁,己方就更有可能胜诉。因此,选择仲裁机构的时候,一定要看其裁判价值观,一定要选择裁判价值观符合己方利益的仲裁机构。
那么,接下来的两个问题就是,如何判断己方的利益?如何了解仲裁机构的裁判价值观。
对于第一个问题,以上文案例为例,申请人应该很容易就想到届时因种种原因,自己可能无法以被申请人的名义将A楼销售出去,那么,它就需要选择一个注重商业逻辑的仲裁机构。
对于第二个问题,当事人可以向真正了解仲裁的律师咨询,另外,还可以通过某些仲裁机构公开信息的“迹象”来判断它的裁判价值观……

所谓千金难买乐意,选择一个裁判价值观符合自己利益的仲裁机构才能为胜诉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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