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河南的孙先生说:其是云南省某县印刷厂辞退工人,2016年与另外一县财产保险公司职工谭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自2017年6月起,妻子外出经商,至今下落不明。孙先生想问:他可以起诉离婚吗?
【齐信解答】
对于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只能公告送达。期满后(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两个月),被告未出现,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另一种方式是,首先对下落不明的人宣告失踪,然后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是,《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孙先生是不可以提出诉讼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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