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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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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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生效。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应在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生效。在批准前,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对买卖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据此,只有省级以上的国土资源部门才有权审批矿业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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