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20120802]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五。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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