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咨询人吴女士:我和丈夫周某做生意挣了些钱,后来我的丈夫在外认识一个女子陈某,两人瞒着我发展情人关系,丈夫周某相继赠送给陈某约20万元。我知道此事后,要求陈某返还这20万元,陈某认为这是我丈夫自愿赠给她的,不肯归还。请问我丈夫瞒着我将我们共同挣的钱送给别人合法吗?
【齐信解答】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的,而不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确定了各自份额的共有人对其份额享有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人有权处理自己份额的财产,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但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权利。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处理共同财产必须意见一致,意见不一致按多数人的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否则是违法、无效的,无效的行为自始无效应撤销,财产应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5项、第61条第1款、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陈某应返还20多万元予吴某。建议您向法院起诉主张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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