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咨询人周先生:12月底我参加一个同学聚会,席间同学谭某频频劝我喝酒,盛情难却,我只好喝了。回家后胃很难受,到医院检查为轻度酒精中毒,治疗花费2000余元。我能否要求谭某承担我的医疗费?
【齐信解答】
您好。谭某劝您超量喝酒,虽无致您中毒的故意,但对造成您酒精中毒应为直接责任。您没有把握分寸,及时拒绝,也存在一定过失。因此您可以要求谭某承担部分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在确认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同时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在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即不能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致害人承担责任,但对遭受损害又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实际,依公平原则裁判合理分担损失是正确合法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无论是劝酒者或被劝者,都应注意把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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