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对外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齐信解答】
答: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其签订的合同有效,发生诉讼时,将分支机构及企业法人共同列为诉讼主体,首先由分支机构所有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不足部分由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企业法人内部未领取营业执照,且未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确认无效。如其事后经法人追认,可视为法人行为,应确认有效。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依该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应视为企业法人所签的合同,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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