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安徽的赵先生咨询问,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合同关系?
【齐信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用人单位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时,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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