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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信快讯】我所及主任师学宁律师分获进入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和律师调解员名册[20190812]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我所申报、陕西省司法厅审定,我所及其主任师学宁律师分获进入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和律师调解员名册。

文件提供: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qixinlawfirm.com;电邮:admin@qixinlawfirm.com;QQ:4008001240;电话:029-88381089,400-80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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