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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市试点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光明日报2月9日电(记者 陈慧娟)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日前,最高检已经下发试点方案,决定在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行使试点工作,同时也鼓励其他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下一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逐步推广。

会上发布了侵犯知识产 权犯罪的5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前员工离职后侵犯前公司制作工艺、在相同供应商购买相同特制磨具等产品。“当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不少针对的是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犯罪对象多为企业核心技术秘密,雇员或前雇员是犯罪的高危人群。”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说。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营商环境,抑制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明确要求强化商业秘密刑事执法。“此类案件数量虽然增幅较大,但绝对数较小,起诉数仅占同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件数的0.5%。不捕、不诉率分别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高出10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判处轻缓刑比例较高,80%左右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宋建立指出,上述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存在的困难:案件发现难。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工作便利,外人难以发现。同时,企业发现商业秘密被侵害与商业秘密实际被侵害时的时间周期较长,原始证据灭失较多,导致取证难度加大。还有的案件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案外干扰因素多,办案阻力大。犯罪嫌疑人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实质相同、权利人损失数额采取什么计算标准等关键事实常常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往往拒不认罪,其主观故意内容也难以认定。

知识产权保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为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去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知识产权罪作了大幅度修改,将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等更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调整了多个罪名的入罪标准,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司法保障将更加注重其情节而不只看结果;最高刑提至10年,显著提高了法定最高刑。

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2020年11月,最高检决定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门办案组织的形式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认为,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高技术化、智能化、产业化、链条化特征,更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难度。从当前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看,还不能完全适应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要求。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实现机构专门化,并以此推进建立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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