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原主任王安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安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当成谋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安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安庞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件提供: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qixinlawfirm.com;电邮admin@qixinlawfirm.com;电话:029-88381089,400-800-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