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始终牢记改革创新使命,率先在技术应用、机制创新、规则创设、理论研究等方面形成互联网司法样本,为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维护网络安全、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经验。
融合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的制度效能
自设立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坚持技术与司法融合互促,积极推动审判方式、审理机制及诉讼制度革命性重塑,实现审判质量、效率和动力的全方面变革。
互联网审判效能大幅提升。创设全流程在线审理模式,让当事人一次不用跑就能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把握互联网纠纷内在属性和规律,应用数字技术实现诉讼信息交互方式的革命性变革,首创异步审理模式。该模式被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吸收完善,对全球司法服务转型升级产生深远影响。
法治数字化改革成果更加显著。首创电子证据司法区块链与电子存证平台深度嵌合,一定程度解决电子证据全程可信问题,促进审判从“事实审”转向“法律审”,支持网络作家上传作品、保存证据,预防和惩治网络抄袭。在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工作中,探索终本案件智能合约系统、深化“5G+区块链”智慧执行应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探索构建互联网司法数智大脑,提升数据驱动、知识生成和智能服务能力,为涉网司法智治及互联网空间治理提供智能支撑。全业务平台通办、全时空泛在服务、全流程智能辅助的数字改革实践成为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司法从实践创新走向制度创新。率先制定《网上诉讼规程》《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等全套在线诉讼操作指引,为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提供了基础样本。持续提升司法区块链技术能力,推进跨链协同应用能力建设,为全球首发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提供实践经验。融合行政审判、网络安全和互联网技术特点,出台首个《互联网行政审判规程》,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诉讼模式和规则体系。
规则之治有力促进数字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杭州互联网法院坚持以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探索完善平台经济、虚拟财产、数据产权、算法技术等治理规则,为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发现、培育和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5年来共有1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6案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两会工作报告,70余案次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促进新型财产权益保护更及时。为发挥好数据生产要素创新引擎作用,我们积极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推动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全国首例“数据产品法律属性及权益保护案”入选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首例“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案”入选《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聚焦元宇宙产业中数字鸿沟、数字版权、数据安全等问题,审结“元宇宙第一案”,先行探索NFT数字作品版权规范等数字准则,向杭州市政府呈报《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元宇宙产业健康发展的报告》。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激励和保护创新职能,合理确立“智能机器人直播”“5G云游戏”等新型知识产权认定标准,积极探索网络游戏饰品、购物平台虚拟权益等司法保护新路径,为激发数字创新活力提供司法保障。
促进新技术业态发展更规范。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以司法助力推进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一方面,依法严惩“流量造假”“非法刷机”等技术侵权行为,亮明司法态度引导科技向上向善。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平台自治和产业创新,包容审慎、合理界定“算法检索服务”“平台数据监测”等技术应用边界,给予网信企业开放包容发展空间,让产业活力竞相迸发。“平台算法自动化决策案”厘清平台行使算法权力的合理边界,促进平台、用户及公共利益的动态平衡。“手机应用流量劫持案”保护基于正当新型商业模式获取的合法利益,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两会工作报告。“微信群控软件案”提出判断数据抓取及使用行为正当性与否的标准和方法,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促进网络文明建设更有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裁判中坚定文化自信,守护英烈名誉,树立文明风尚。“董存瑞、黄继光英烈保护案”被评为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两会工作报告。“地铁萌娃案”突出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的鲜明价值导向,被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严惩收集贩卖未成年人信息、诱导其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行为,牵头推动短视频平台完成屏蔽、断开涉隐私算法推荐服务等整改任务,努力营造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贯彻《民法典》等新法实施要求,妥处涉食品、药品、个人信息等公益诉讼案,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针尖上”和“指尖上”的安全。“平等就业权纠纷案”旗帜鲜明地否定就业歧视行为,有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32批指导性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两会工作报告。
共治共享不断提升互联网司法的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自设立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深入推进涉外商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展示我国互联网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努力为世界互联网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一方面,互联网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在设立首个跨境贸易法庭基础上,上线首个跨境贸易司法解纷平台,探索构建集调解、仲裁和诉讼为一体的国际商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该解纷平台获评2022年第二批数字法治好应用。依法审理涉“穆迪”“始祖鸟”等国际知名商标、域名等典型个案,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利益。正是基于对中国互联网司法的信任,有的跨国公司收到我院在线送达的诉讼材料后,主动应诉,认可电子送达和在线开庭方式;全球知名动画形象“小猪佩奇”版权人选择在我院起诉,判决被《泰晤士报》称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杭州互联网法院正成为国际网络纠纷解决的“优选地”。
另一方面,互联网法治文化影响力更加深远。成立以来,共有包括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代表团在内50余个国家和地区官员、学者前来参观访问。通过受邀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全球性论坛,新华社专程拍摄全英文宣传片等,积极传递中国网络治理观,进一步将互联网司法优势和影响力推向全球。法新社、TheLawyer等外媒专门报道,称“在线上诉讼领域创新方面,中国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化裁判规则提炼,积极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不断强化系统化建设,继续推动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走深走实;积极探索预防性法律制度,助力推进网络纠纷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继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努力打造国际性互联网治理发展的重要平台;深入推进“研究?创新型”法院建设,培养和输送数字化发展需要的专业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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