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依法依规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将为提升首都建设和城市治理效能,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北京样本”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12月8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北京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对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对满足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供给作用持续提升的总体目标。
这是北京为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路径,立足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而做出的最新谋划。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是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北京市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北京第一时间制发《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等40多个涉疫文件,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同时,推动制定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重点立法,为疫情防控提供制度支撑。在此基础上,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执法权,强化涉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并组织法律顾问团参与发生聚集性疫情场所的疫情善后工作,确保相关决策和措施合法合规。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北京着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定实施《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国首创设立“企业破产”窗口,全面推行告知承诺;立足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出台《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制定提供了信息渠道和有效途径。
从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再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平台“三台融合”,北京不断在实践中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突破口。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持续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对北京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刚刚发布的《实施意见》中,对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做出专门部署,足以表明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在未来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化程度,直接影响人民对法治政府的满意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坚持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举措,才能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更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立足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云计算、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也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坚持需求、问题和目标导向并重,注重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科学把握政府立法工作节奏,对改革发展急需、群众期盼强烈、各方共识度高的项目加快立法步伐,才能更有效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既有着眼长远的政策规划,又有面向现实的改革举措,全部分解到了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将为提升首都建设和城市治理效能,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北京样本”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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