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很后悔,对不起公司对我的培养,对不起自己的工作岗位,更对不起家人。” 2021年10月,河南国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财务人员赵慧中在高墙内如是忏悔。
工作稳定、家庭美满、上进青年……这些令人羡慕的标签,曾是赵慧中留在公司同事心中的美好印象。然而这一切却在2021年8月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工作人员将他带走的那一刻,彻底崩碎了。
事情要追溯到2011年5月,赵慧中进入国控建设集团工作,成为了国控建设集团矿建第三项目部的出纳员。刚入职时,他勤奋敬业,是同事们眼中的“上进青年”“老实人”。
赵慧中的家境还算殷实,他大学一毕业,父亲就在郑州给他购置了一套二居室的二手房。但当他看到有的人开着几十万的豪车,手里有多套房产,每月收的房租都比他的工资高时,他心理失衡了,开始琢磨有什么办法能够赚点快钱。
2014年5月,赵慧中通过虚列员工工资的方式,贪污了第一笔公款3万余元。“第一次得手后,心里也充满了担忧、恐惧和害怕,想着要是被领导发现了可怎么办,内心很矛盾。”赵慧中在忏悔书写下了第一次拿钱时的心理活动。
但观望近一年后,赵慧中发现之前的贪污行为没有任何人察觉,侥幸心理让他的胆子大起来。2015年3月,他用同样的手法贪污了1万余元公款。
赵慧中渐渐变得贪婪,他一次次将手伸向了自己负责管理的公款,小到几百块都不放过。2017年4月,因职工马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公司财务处支付给他的600元医保返还款,被银行退回公司账户,赵慧中发现后便将这600元给贪污了。
经查,赵慧中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共贪污52笔公款,共计270余万元。9月29日,赵慧中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拿着贪污挪用的公款,赵慧中先后购买了2套房产和1辆奥迪轿车。因为买车花的是公款,赵慧中不敢将车开到公司,怕引起同事怀疑,只有在回淇县老家时才把车开出来。“这辆车三年才开了1万多公里,长期停放小区的车位上,不敢用,反而成了心理负担。”
“6年来,我很多次都对自己说‘停手’,但好像都是要这次完了、下次才肯停,最终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直到追悔莫及。”赵慧中在忏悔书中多次写到了自己后悔的心情,但一切已经无法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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