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9月3日电(记者李惊亚)贵州省近日通报6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陈劲风醉酒驾驶问题。陈劲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陈劲风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遵义市务川县茅天中学原副校长覃伟违反“禁酒令”、醉酒驾驶问题。覃伟在参加务川县委党校培训期间,外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覃伟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政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员邹林多次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邹林因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9年,邹林在被吊销驾驶证期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指使他人为其顶包,被执勤民警查获。邹林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黔东南州黎平县大稼乡人民政府原副乡级干部杨学俊醉酒驾驶拒不配合检测问题。杨学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时,被黎平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查获,杨学俊拒不配合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杨学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黔南州长顺县代化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包贤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违反“禁酒令”、醉酒驾驶问题。包贤富在开展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期间,中午接受某建材厂老板石某某的宴请,并在席间饮用石某某提供的酒水;当日下午,包贤富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造成他人重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包贤富因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黔西南州贞丰县财政局原四级主任科员罗平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问题。罗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与行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尾部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罗平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文件提供: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qixinlawfirm.com;电邮:admin@qixinlawfirm.com;电话:029-88381089,400-800-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