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发布案件分析统计情况显示,从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至3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袭警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诉101人。袭警犯罪多与醉酒有密切联系,轻微暴力袭警案件占比较大。
检察机关分析发现,袭警犯罪中,多数犯罪嫌疑人系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且大部分行为人经历从情绪抵触演变至言语吵闹,再逐步发展为肢体对抗,甚至持械对抗的升级过程。其中,因醉酒后情绪失控,对执法民警发泄不满情绪的占比较大。
通报显示,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的42件袭警案件中,因酒后滋事或与他人发生纠纷,继而对执法民警实施暴力的占47.6%。青海省检察机关受理的3件袭警案件中,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醉酒后对执法民警发泄不满。
在该类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常常采用辱骂、推搡、撕扯、殴打等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如,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6件袭警案件中,12件系犯罪嫌疑人使用拳打脚踢、撕咬等轻微伤害行为阻碍执法,占75%。
该类案件大多有现场录音录像作为直接证据,在证据基础面前,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辩驳,积极主动选择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另外,大多数因酒后情绪难控而实施袭警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清醒之后或经批评教育后能认识到自身错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并赔礼道歉。
据介绍,检察机关将在充分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司法实践中遇到问题的梳理和分析。特别是袭警罪犯罪对象、暴力程度认定、入罪标准把握等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检将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进一步统一司法执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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