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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新规来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卢俊宇)7月1日起,一批新规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起施行。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比如,“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规定了其适用的政务处分。

7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国五”标准轻型汽车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新修订的森林法施行 让更多绿色更好装点美好生活

新修订的森林法自7月1日起施行。此次森林法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新修订的森林法明确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主体、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主体,理清了这些权利主体的权利边界、权利实现方式和条件。

社区矫正法施行 有针对地消除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7月1日起施行。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结合,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地消除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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