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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省级减负法规为基层减负“壮胆撑腰”


新华社6月16日电(记者萧海川)《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以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为宗旨的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针对阻碍基层创新的沉疴痼疾、减而复增的任务负担,这部法规提出一些新的解决之道,将基层减负纳入精细化、法治化轨道。

比如,针对基层诟病已久的上级部门“二传手”现象——相关任务被层层转交给乡镇政府,这部条例明确要求,上级政府部门不得以属地管理为名,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交由乡镇政府承担。

再如,针对基层干部叫苦不迭的“一票否决”机制滥用,条例明确划出准入红线——未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人民政府增设或者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这些靶向清晰、对症施策的法规,既是对以往基层减负有益经验的总结提炼,也是对今后深化政府职能改革的积极探索。以法律法规固化改革成果,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减轻基层负担,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为基层减负的政策措施并不鲜见,但减负的获得感却极易被时间冲淡。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作风的东西,时不时变换“马甲”,寻找制度缝隙,伺机卷土重来。

常言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承受了非同寻常的工作压力。上级机关下达任务既多且急,要求报送材料各式各样,乡里乡亲诉求多元复杂,地方财政往往捉襟见肘……莫名的无力感,时常泛上干部心头。更不要说,林林总总的督查考核、眼花缭乱的责任状、犹如蛛网的“一票否决”事项,使得基层干部应付“守成”尚且力有不逮,遑论开拓创新应时而动。

基层干部的苦闷,更在于时隐时现的孤独感。一些地方单纯强调简政放权,基层却缺乏与之配套的资源体系;一味搞督导问责,让干事创业者寒心泄气。这种“一人干活,三人督导,五人指手画脚”的现象,必须得到根本扭转。尽最大可能减轻乡镇负担,让直面问题、了解情况的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一人攻坚、十人助力”才能啃下发展“硬骨头”。

2019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一年间,一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了;一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了;一批明显重复督导的检查组,不来了。改革努力不能偏废,新的风气正在形成。《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的出台,打响了省级依法为基层减负的头炮。

当然,这个条例本身是“金刚钻”还是“泥菩萨”,还看落实,仍待实践检验。但是,只要形成好的改革势头,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基层减负就不再是一根可松可紧、时松时紧的橡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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