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火神山”“雷神山”被恶意抢注 11家商标申请人代理机构被立案处罚


解放日报4月24日讯  “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却成为一些人眼中可以逐利的工具,被恶意抢注为商标。昨天(2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市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经查,7家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4家代理机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商标申请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仍接受申请人委托,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实施上述行为,对所有申请人均将处以1万元罚款,代理机构分别处以7万元至8.5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将受到处罚。目前,对于违法行为,7家申请单位及个人、3家代理机构已主动公开致歉。

今年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同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了约谈,要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记者 陈玺撼)

文件提供: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qixinlawfirm.com;电邮:admin@qixinlawfirm.com;QQ:4008001240;电话:029-88381089,029-89391240,400-800-1240。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7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