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由省律协环境及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与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论坛在西安建筑大学举行。我所主任、省律协环资委主任师学宁律师、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宁教授、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集合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等出席了论坛,来自全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检法两院系统、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等100余人参加了论坛。
开幕式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陕西省律协环资委主任师学宁律师、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集合教授、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宁教授先后致辞,对各位专家、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积极推进陕西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主旨演讲阶段,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就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就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实证分析、陕西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姬延锋律师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衔接、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莉教授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分别进行了主旨发言。西安交通大学刘志仁教授、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唐仕梅教授对各主旨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交流发言阶段,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田义文教授就人大如何通过立法推动环境公益诉讼、陕西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唐惠律师就承担环境公益诉讼职责的主体思考、陕西理工大学马小花副教授就汉中市天坑群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相关问题的思考、西北政法大学李亚菲博士就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诉权分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韩翠萍硕士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政府角色定位分析分别作了发言交流。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波教授和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社坤教授对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闭幕式上,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韩利琳教授进行总结发言。她表示,本次论坛主题鲜明、与时俱进,希望环资法领域的专家学者既要胸怀国家,又要看到地方性的差异,最后提倡加大司法人员、专家学者、律师和民间环保组织人士的合作力度,共同为环资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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