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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1394人因涉疫情刑事犯罪被审查起诉

从最高检获悉,截至2020311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19072361人,审查批准逮捕1658200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5178人;受理审查起诉15281892人,审查提起公诉11661394人,依法不起诉2227人。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类犯罪(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012人,起诉1720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362451人,起诉334404人;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115137人,起诉7888人;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20236人,起诉51100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023人,起诉78人;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869917人,起诉516545人;依法批准逮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88人,起诉88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野生动物资源类非法经营罪)106156人,起诉90140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82106人,起诉64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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