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区油车港镇杨溪村多名村干部共同侵吞或骗取公共财产共计29万余元的典型案例,3名村干部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2017年5月,秀洲区委巡察组在对油车港镇村级资产进行专项巡察中发现,该镇杨溪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账目混乱,其中一笔97379元的鱼塘承包款未入村账。巡察组立即向区纪委监委移交了问题线索。这里面是否涉嫌挪用集体资金?是否还有其他隐情?秀洲区纪委监委随即组成调查组就此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在查看杨溪村的会计凭证、鱼塘承包合同、高标准鱼塘改造项目资料等相关材料时,秀洲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发现,该村账务中存在着以白条、自制凭证等方式支付工程款、务工费等情况,特别是个别承包户鱼塘承包款的交纳时间与杨溪村原党总支书记周明华的个人账户进账时间相吻合。
“2013年2月,我截留这9万多元的鱼塘承包款后,为避免被查出来,我又让另外一个鱼塘承包户钱某上交了相同金额的鱼塘承包款,用来抵充这笔款项,而且没有给钱某开具收款收据,并在村经济合作社的账目上做平了。”在证据面前,周明华如实交代了自己将村民上交的97379元鱼塘承包款私自截留、占为己有的违纪违法事实。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该村多名干部共同违纪违法的事实逐渐清晰,相关涉案人员也一并浮出水面。早在2008年,秀洲区油车港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由各村负责协调施工、政策处理,以及统计工程数量上报。根据镇里的部署,杨溪村也展开了村庄整治工作。在当年底的一次村班子会议上,有村干部提议村庄整治项目工程量比较大,村干部也比较辛苦,不妨从工程款里套点钱出来发点“辛苦费”。这一提议得到了与会村干部的同意。于是,周明华伙同当时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周峰(另案处理)和另外一名村干部戴正东(另案处理)采用虚报污水净化池工程数量、多结工程款的方式,套取村庄整治专项资金共计4万余元。
“当时就想上报的时候多报一点,把一部分资金套出来,我们村里面的干部就把这个钱私分了。”在调查时,周明华如实交代。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只要一有重点工程,周明华等人决不放过从中捞钱的机会。经调查,从2008年到2016年,周明华、周峰和戴正冬等人在协助区政府、镇政府开展村庄整治、湖嘉申航道征迁、喷水织机污水管网建设、喷水织机淘汰、沉船打捞工程、生猪减量提质等近10个项目中,多次采用虚报冒领、伪造签名、多报少支等手段,套取并私分上级补助资金29万余元,最终3人都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时,在青苗赔偿等工作中,都没有经过公示,我们在上面简单的冒名签字就可以上报骗取补贴;财务报销时的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审核签字都是走走形式,而且村班子成员之间也互相包庇,许多发票、领条等票据都是事后补签的,报销的时候村里的理财小组也没发现问题,他们不知道真假。”周明华如实坦白。“我套取了上级补助资金,违反了党纪国法,触犯了高压线,我非常后悔当初没有守住法律的底线,我对不起家人,失去自由后才知道自由的宝贵……”周峰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流下了后悔的眼泪。
“杨溪村系列腐败窝案涉及村干部众多,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暴露了在农村‘三资’管理上监督不到位、权力运行失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防止今后类似职务犯罪的再度发生,消除犯罪隐患,区监委向油车港镇发出了监察建议书,并在全区进行整改。”秀洲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监督不到位,权力运行失范导致资金日常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资源运行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秀洲区纪委监委在强化监督、严肃惩处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专项监督、信访监督、审计监督等作用,精准监督基层权力运行。今年以来已开展两轮村级巡察,共巡察村(社区)33个,发现问题306个,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警示提醒14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4人次。
针对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较高等问题,在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日常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梳理违纪违法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小微权力,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深化全区村干部岗位廉政风险“10+X”防控机制,让农村“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级责任”体系,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事。同时,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市、区、镇、村四级联网的农村“三资”监管系统,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摸底调查工作,核实集体资产19.20亿元、所有者权益10.50亿元,清查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0.05万亩,清理无效债权262.57万元。
“现在村里的出租房产都在村务公开栏里公开了,有照片有表格,我们一看就明白了;而且村里新建路灯、改造危桥等项目都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有懂工程的党员或小组长进行监督,确保了工程质量,真正让我们得到了实惠。”油车港镇杨溪村九组的周志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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